根據茂名市循環經濟示范中心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 。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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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廳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茂名市循環經濟示范中心技改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茂名信宜市 |
建設單位 | 中機科技發展(茂名)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次技術改造工程擬在現有廠區范圍內建設,主要內容包括:(1)物化環節增加8個類別,不改變規模;(2)焚燒環節增加4個類別,不改變規模;(3)填埋環節增加4個類別,增加處置規模3萬噸/年,總服務年限調整至27年,一期庫容服務年限調整至5.4年,填埋場總庫容不變;(4)收集、貯存環節增加6個類別、7870噸/年。 |
環評機構 | 廣東江揚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項目廢氣主要包括焚燒煙氣、焚燒車間料坑廢氣、固化車間廢氣、廢物暫存庫廢氣、預處理車間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化驗室廢氣、三效蒸發系統廢氣和物化處理工藝廢氣等,分別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2)廢水: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等經廠內自建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全不回用,不外排。(3)聲環境: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并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爐渣、飛灰、廢水處理站污泥和物化車間殘渣經固化/穩定化后送本項目安全填埋場填埋;物化車間浮油、污水處理站有機廢液和廢活性炭運至項目焚燒車間焚燒處置;物化車間三效蒸發工段產生的濃縮殘渣在廠內暫存后外委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5)地下水:廠區分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采取網站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告等方式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 |